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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重卡政策集合(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9日)

重卡行业
原创
电车资源 赞军 ·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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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碳”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重卡行情上扬,销量涨势喜人,在2022年总销量达到2.5万余辆,增长142%。今年一月,受国补全退、春节假期等影响,销量出现较大程度下滑,但在2月、3月实现单月同比增长,销量企稳回升,延续了增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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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重卡的快速增长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自202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不少环保政策,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

在地方上,也出台了不少支持新能源重卡应用推广政策。2022年3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同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对试点期内符合条件的重卡换电站,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2022年4月20日,重庆市明确,对重卡换电站单站给予最高80万元补贴。2022年3月,宜宾市出台《全面推进“电动宜宾”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宜宾在“十四五”期间将建设重卡换电站60座。2022年7月,成都、郑州对部分燃油重卡限行,新能源重卡不限行。

除了以上政策,小编整理了自2022年8月以来,国家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城市的新能源重卡支持政策,以供参考(政策持续整理中,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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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政策

2023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点评:新能源重卡环保、零排放,不存在被淘汰,将加速物流运输企业应用新能源重卡替换燃油重卡的步伐。

2023年4月初,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了《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到2025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左右,全国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1400万标箱,年均增长率超过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

点评:随着方案的实施,应用新能源重卡运输大宗货物成为沿海主要港口的必然选择。

2022年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

点评:治污攻坚战将推动新能源重卡发展,在短倒运输、城市工程建设领域将加速新能源重卡的应用,重点城市将批量应用新能源重卡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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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策

2023年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2023年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围绕电动重卡替代传统燃油载重车,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能,推动新能源重卡发展。

2023年4月25日,上海印发《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燃料电池整车示范应用按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不同车型约40-80万每车);对每座加氢站给予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封顶金额连续三年每年递减,并给予最高20元/公斤资金支持。燃料电池重卡车辆运营支持标准,设计总质量12-31吨 (含)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 0.5万元,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的重型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2万元,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

2023年4月21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在太原、吕梁、临汾、朔州等地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输示范应用,鼓励太原、吕梁、长治、临汾等地先行先试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油气氢电综合一体站。

2023年3月22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突出将开展电动重卡、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

2022年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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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政策

2023年4月17日,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发布《海淀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第一示范年度车辆推广和高效运营项目奖励申报指南》和《海淀区氢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专项申报指南》。明确,对于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符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要求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根据车辆采购类型,给予车辆推广奖励及车辆运营奖励。车辆推广奖励方面,其中12吨及以上物流车(包含牵引车、自卸车等,不含环卫车)按照中央奖励的40%标准给予奖励资金;车辆运营奖励方面,根据车辆实际用氢运行里程,其中,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客车)按照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奖励资金,每个核算年度车用氢行驶里程以3万公里为奖励上限。

2023年3月17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美丽唐山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推动重卡特色类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加大氢燃料汽车换电重卡汽车推广力度,2023年建设重卡加氢站12座,换电站50座。

2022年12月18日,雄安新区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雄安新区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试行)》。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新区力争推广新能源重卡数量达到500辆,比例为20%;到2025年底,力争推广新能源重卡的数量达到3500辆,比例为60%。

2022年11月1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到2025年,示范氢燃料电池汽 车不少于 1000 辆,建设加氢站不少 于 15 座。

2022年10月3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提出在物流车领域,鼓励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轻微型物流车和中重卡优先采用换电车型。

(资料收集时间段为2022年8月——2023年5月9日,政策资料继续整理中,将持续更新……,敬请持续关注!)

(文/ 电车资源 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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