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广东能源局:未验收合格充电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 2020-05-25 10:47
  • 来源:电车资源

摘要:广东能源局:未验收合格充电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电车资源获悉,5月20日,广东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充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未经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施不得投入使用。对已经建成使用的充电设施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各地充电设施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指导区域内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政策原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处                 时间:2020-05-20 15:24:19

省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省充电设施联盟成员单位,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企业:

继广州、深圳发生多起电动汽车自燃事故后,2020年5月8日,东莞市某电动汽车充电站也发生火灾事故,事故起因是一辆纯电动物流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自燃,造成5台车辆损毁,由于灭火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整车厂商已于5月16日前往事故现场调查。事发后,东莞市充电设施主管部门已对充电站运营商及有关事故各方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此次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场运营不够规范,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随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国家新基建领域,既要加快推进建设,更应注重运营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控体系,切实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充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未经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施不得投入使用。对已经建成使用的充电设施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充电站场整体安全、充电系统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消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及运行管理平台的情况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充电站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常使用。

三、各地充电设施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指导区域内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供电等部门或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区域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站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隐患的充电站场要做好整改工作台账,督促限期逐一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非法违规行为、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抄送我局。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5月19日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 500

天津、深圳等16个城市获评“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关键字: 绿色货运配送...
2021-08-10

2021成都车展将延期举办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近日,成都车展组委会正式宣布,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9月5日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举办的车展将延期,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关键字: 成都车展
2021-08-06

在佛山购买、更换新能源汽车,或最高补助2万元!

近日,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键字: 新能源 政策
2021-08-06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发完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字: 新能源 电动汽车
2021-08-05

工信部、公安部发布征求意见稿 含轻型货车相关技术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键字: 轻型 货车
2021-08-03
电车资源2021年活动排期
相关车型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闭
东风俊风纯电动物流车秒杀